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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常识:常引起火灾的十种火源

    2020-12-25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火源是引起燃烧的直接原因,是火灾的发源地。生活和工作中,应防止和控制好十种火源。

     

        1.点燃的各种明火,是最常见的一种火源,在使用时必须控制好。

     

        2.企业和各行各业使用的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运行、短路、接触不良,以及自然界中的雷击、静电火花等,都能使可燃气体、可燃物质燃烧,在使用中必须做到安全和防护。

     

        3.我们常遇到的靠近火炉或烟道的干柴、木材、木器,紧聚在高温蒸汽管道上的可燃粉尘、纤维;大功率灯泡旁的纸张、衣物等,烘烤时间过长,都会引起燃烧,而这种火源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应引起注意。

     

        4.在熬炼和烘烤过程中,由于温度掌握不好,或自动控制失灵,都会着火,甚至引起火灾。

     

        5.炒过的食物或其它物质,不经散热就堆积起来,或装在袋子内,也会聚热起火,应注意散热。

     

        6.企业的热处理工件,堆放在有油渍的地面上,或堆放在易燃品旁,如木材旁,易引起火灾,应堆放在安全的地方。

     

        7.在既无明火又无热源的条件下,褐煤、湿稻草、麦草、棉花、油菜籽、豆饼和粘有动、植物油的棉纱、手套、衣服、木屑、抛光尘,以及擦拭过设备的油布等,堆积在一起时间过长,本身也会发热,在条件具备时,可能引起自燃,应勤加处理。

     

        8.不同性质的物质相遇,有时也会引起自燃。如油与氧气接触就会发生强烈的氧化作用,引起燃烧。

     

        9.摩擦与撞击。例如铁器与水泥地撞击,会引起火花,遇易燃物即可引起火灾。

     

        10.绝缘压缩、化学热反应,可引起升温,使可燃物质被加热以致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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