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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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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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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场所

    (一)项目说明
       办公场所是指为不同人群提供工作办公交流的公共场所。一般由办公人员、办公设备及其它辅助设备组成。此类场所人员集中,用电设备多,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严格,保卫责任重大。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方案

    (二)培训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此类场所各类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

    (三)培训对象
    此类场所人员根据岗位工作职责,可以分为以下五类开展培训: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各部门负责人;
    2、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
    3、电工、工程维修人员;
    4、保安人员、微型消防站人员;
    5、各岗位员工。

    (四)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场所人员对办公场所火灾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做到“四懂”(懂得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和懂得逃生疏散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不断提升“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构建完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确保单位安全健康发展。

    (五)培训内容
       立足企业培训需求,依据法定培训内容,结合课程构成体系,量身定制培训课程,具体培训细节请与清大东方校区负责人沟通。

    (六)培训教材
       此类场所人员所用培训教材为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依据公安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要求编写、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安员消防安全培训教程》、《微型消防站培训》、《消防安全基础教程》和《消防安全责任人与管理人培训》等教材。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教材,并编有相应的补充教材,确保培训质量。

    (七)培训师资
       授课人员为清大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有中高级消防专业技术职称、博硕学历和丰富理论、实践经验的高级讲师、专职讲师。

    (八)课程安排
       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培训课程由课堂教学、视频演示、实操模拟、现场参观等部分组成。为保证培训效果,期间将采取“随堂考”与“结业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培训结束时按照培训意向和培训要求,结合考勤进行培训考核评估并反馈培训单位。

    (九)培训要求
    1、参训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周密组织参训人员,合理调配工作时间,确保培训到位率。
    2、培训学校要合理制定培训方案,优化课程设置,调配授课讲师,确保培训效果。
    3、授课讲师要提前调研,了解培训单位和对象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备课,确保授课效果。
    4、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切实做到学有所获,真正提高自身消防安全水平。

    (十)培训流程
    1、深入现场调研;
    2、提出培训方案;
    3、确定培训事项(时间、地点、内容、要求);
    4、组织实施培训;
    5、培训效果评估;
    6、形成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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